第十章 你低估我在小崽子心里的地位?(2/2)
“你长得很好,”男人夸赞,“如果把面皮剥下来,大概会有很多收藏家想要吧。”
他从腰间拔出一把小刀,道:“你刚刚好像坐在角落里?嗯,不是个显眼角色……那我杀了你,再带几个人去青面獴那里道歉,他应该也不会太过生气吧。”
不,他会带着人抄了你全家。应生璞想。
虽然他在感情上不是个太敏感的人,但对自己在海虞心里有多少地位,应生璞还是有点数的。小崽子虽然嘴上不饶人,但行动比大多数人都来得利索。
虽然应生璞也死不了就是了。
匕首在金莲手里转了一圈,锐利的、不知割下过多少脸皮的刀尖在月色下闪闪发亮。
应生璞垂眸,看见了刀身上放血的凹槽。
“但是我并不想让我家那个小崽子生气。生气老得快,我还想让他陪我久些呢。”应生璞叹道,省去了魔法师通用的手势,连咒语都没念,对着金莲的脑袋放了个魔法。
金莲在原地晃了晃,一句话都来不及说,翻着白眼直直栽倒在地。
应生璞烧断了手脚的绳索,把金莲往里边拖了拖,一手按上他的脑阔,施咒。
十几分钟后他回到派对现场,这儿依然和他离开时一个样儿。
应生璞拿起搁在一边的酒杯,想悄无声息地混入会场,不想一人拍了拍他的肩,问:“您刚刚去哪儿了,应先生?”
“上了个厕所。”应生璞不咸不淡道。
“是吗,”垣笑了笑,靠近一步,轻声道,“我不会告诉会长的。您是他信赖的人,不会做对公会不利的事。”
应生璞扫了他一眼,心情复杂:“你也太敏锐了。”
“毕竟我是魂族,”垣用寻常的语调说出了一个惊天大秘密,“对其他人的气息算是比较敏感的……金莲先生应该没什么大碍吧?”
“我清除了他的记忆,今晚他不会再醒。”应生璞回答。
他打量着垣的神色,见他从容的神情不似伪装,忍不住问:“你说你是魂族?”
临乔的世界共同生活着三个种族,人类,骨魔,魂族。
长期以来,三个种族之间形成了紧密的联系,地位也逐渐分明。
人类是种族中的最高者,他们拥有强健的体魄和高超的智力,大部分剑士都是人类。
骨魔的身体有一部分是白骨,他们身体素质较弱,这令他们只能修习魔法。他们的寿命比人类要长。
魂族是地位最低的一个种族,尽管他们活得最久。他们没有实体,经常遭到驱逐,但有一个能够让他们成为人类的方法,那就是附身于人类身上,夺取他们的身体。
“我是,”垣道,“这副身体是我十年前夺来的。”
应生璞呆愣片刻,道:“你能附身成功,还融合得这么好,也很厉害。海虞知道吗?”
话音刚落他就意识到自己说了句废话,凭他们的关系,如果海虞不知道这事,垣绝对不会告诉应生璞。
果不其然,垣回答:“会长知道。就是因为他知道,我才决定要一直追随他。”
垣本是在外游荡几十年的魂族,七年前,他在墓地里发现一个濒死的流浪汉,便附了他的身。
魂族本就不受欢迎,更别提附身了人类的魂族。他们被视作以人类灵魂为食的恶鬼,身份一旦暴露,就会被送上祭坛活活烧死。
几年下来,垣一直小心隐藏着自己的身份。魂族与人类毕竟不同,在某种魔法或者魔法器的映照下就会原形毕露。他在同一个地方待不太久,一直游荡的生活与他作为魂族生存时没有什么不同。
他找不到工作,但人类的身体需要进食,垣活成了一个流浪汉。
就在他想干脆自杀的时候,海虞出现了。他在垃圾堆里救起了奄奄一息的垣,给了他一身新衣服和一顿热饭。
“他一眼看出我是魂族,但没有揭发我,”垣将目光远远投向大厅另一端的海虞,嘴角微勾,“他告诉我,我很适合练剑,要不要跟他一起。”
“在他眼里,附身成功是我的能力。三个种族没有什么差别,只要对他有用,种族不是问题。他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丝毫不吝啬给别人发挥它的机会,这或许就是这么多人愿意追随他的原因。”
应生璞抿一口酒,从别人口中看见海虞离开的那几年,这种感觉怪异而奇妙,他并不讨厌。
“你要去敬酒吗?”应生璞问。
“我敬过了,”垣道,示意应生璞看向大厅另一端,“如果再过去,会像他们一样被一脚踢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