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宝藏(22)(2/2)
“没有裱装,这个是我加的一个边框,裱装干嘛呀,我也是随手拍。”程玄枵回道,又抑制不住心里的惊喜,道:“终于找着一个喜欢写字的人了,太难了,以后可以多交流。”
这其实也只是程玄枵客气的话,她也没指望她们以后能聊多久,只是习惯了这么说,以后交不交流看缘分。毕竟也才聊了不到两天的时间。
可谁知最后不仅聊了很久,还有了更深入的交流。
“假期无为,这是我去年在家的时候写的,那段时间太堕落了,有点烦,然后就写字,感觉这几个字凑在一起还挺好的。”程玄枵解释了一下那几个是什么字,又想起了当时写这几个字的原因,简直是不堪回首。
“好喜欢呀。”陈新乐越看越喜欢。
“我喜欢你的!”程玄枵也回道,看着越发的喜欢,但现在她也练不了,又道:“以后等我把草书练完一个轮回,我现在临摹的是赵孟??的草书千字文,才练了一丢丢,完了之后可能会去练小楷呀,或者其他的。”
程玄枵记得当初她的书法选修课的老师说过,写书法就是要各种字体都练一遍,草书、行书、楷书、隶书、小篆等等,轮着来,进不得也会更快。
“我觉得我喜欢的东西都是那种要花很多时间,很多精力,但是基本上都是没有什么回报的一些兴趣。”程玄枵回想了一下她的兴趣爱好,不管是之前的翻译,还是现在的书法之类,全是需要长期坚持的事情。
“一般这种回报才多呢,如果短期的回报的话,一般都是很低的,也不是很低啦,就是说短期的比较多陷阱,金钱陷阱,如果说回报的话。”陈新乐反驳道。
“也不单单指回报,就是那种效果,见效吧,就比如你想把它练好的话,至少是以年为单位的,像其他的就会短时间见效,那种成就感啊,就很少会能短时间内能出来。”程玄枵又解释道。
“我觉得如果把书法坚持写下去,写到老,就是一件很引以为豪和的事情了呀。”陈新乐对这种倒是有不懂的看法。
看了看程玄枵的字,又道:“但是一看到你的书法,就觉得你已经练了几年了呀。”
“我是考完研的暑假才开始练的,那个暑假是每天大概练一到两个小时,我是从最基本的笔画开始,那时候写楷书嘛。后来开学的时候,在学校练得时间不多,因为不方便嘛,我就练硬笔,毛笔就很少练了,集中的时间还是在家。”
程玄枵对书法一直很有兴趣,大学虽然也练过一段时间,甚至选修过书法鉴赏的课,但是真正动笔系统地练习却是从考完研的暑假开始。
“我觉得我临摹不太行,就是临摹那些大家的帖子嘛,写着写着就写成了自己的体了。”程玄枵对自己的短板很清楚,或许是因为她起步的时间太晚,字体早已成形,短时间内不太容易改。
“对,还是要基本扎实才行,要一笔一划练起。”陈新乐也赞同道。
“对呀,比较修心。”这也是程玄枵喜欢书法的一个原因之一,她是一个喜静的人。
“我想写魔幻现实主义小说。”陈新乐还在想着她上午写的小说,又发了一个苦恼的表情包。
“可以呀,写自己喜欢的。”程玄枵回道,她向来如此,写的东西只顾着自己喜欢,也不太符合大众潮流,可能也和她的性格有关,比较喜欢小众的东西。也不太注重读者的多少,是个佛的不能再佛的断更小能手。
“能力不足的焦虑中。”陈新乐叹了一口气,有心无力啊。
“多看同类型的,然后写个大纲,一点点填充就行了,能力都是慢慢提高的,先写上个几年。”程玄枵回道。
“某个不写大纲的人,居然叫我写大纲?”陈新乐啧啧称奇。
程玄枵哑口无言,没想成有一天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的确说过自己不喜欢写大纲,没想到这才过了一天,就被陈新乐用她的话反过来怼她。
“哎,要是我写的小说能拍个网剧,火的电视剧就好了。”陈新乐幻想道。
“为啥啊?”程玄枵有些不解,她从未想过这些。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还能赚钱那不是很好吗?”陈新乐解释道。
“我不太想。”程玄枵回道。
“为啥?”陈新乐有些诧异。
“我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写文啊,因为你被越多的人知道,对你角色的一种误解或者其他,这点不太好,我只想自己定,不想让他们有过多的干涉。而且如果你什么东西火了的话,不会所以人都喜欢你,我觉得......”程玄枵刚说了一半,程宁轩突然推开门,打断了她的话,等她处理完现实中的事,又继续回道:
“现在写文,我不太喜欢他们给我评论,如果评论一些好的话我觉得可以,如果评论一些其他的,我还想着解释,所以我现在点开后台就不太想看评论。我之前还说过,不要在我的作品谓,甚至有段时间反感。
或许她本身也是一个只喜欢看不喜欢评论的读者吧,静静地跟着情节走,一口气看完,有时候会意犹未尽地在脑中自己辩驳,极少会发表她的感慨。
所谓人以群分,或许也是她后面的断更严重,读者也不多,评论更是如此,这倒减少了她不少的负担,安安静静地更新,悄无声息地完结。
“哈哈哈哈,太有个性了。”陈新乐倒是第一次听到有作者不喜欢评论的,想了半天,还是个性最为合适。
“现在读者和作者之间的交流好像越来越多了,还有好多翻拍的,在韩国好像更多吧,就是一些小说,还有漫画改编的电视剧。”陈新乐又道。
“最近很火的一个悬疑作家叫XXX,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说到作者,陈新乐想起来最近她喜欢的一个作者,问道。
“悬疑是我不敢碰的。”程玄枵觉得她说了不止一次,悬疑推理恐怖类的小说永远是她碰不得的类型。
“他现在就是写短篇的悬疑小说,说的是十四个人坐在一起讲故事,谁得分最低,谁就要被杀死,然后每个短篇故事的评分是由网友评分的,就是现在他写完,就进行网友评分。”陈新乐大概描述了一下她最近看的这本小说的内容。
“我怎么听着感觉这个和曾经的一个电影很像的。”程玄枵听着这个情节,总觉得之前好像在哪儿看到过,可能是她曾经刷到过的电影解说。
“我觉得他写这种题材,灵感应该是来自一个暴风雪山庄的一个故事模式吧,很早很早之前就有了。”陈新乐猜测道。
“外国文学来着,好像是名著吧。”陈新乐又继续回想着说道,但具体是哪一本小说她却忘了。
“吓人,你是从什么时候喜欢看这些的?”程玄枵没有像以前一样过多地延展内容,心颤颤地问道。
“小时候看的啦。”陈新乐没想到程玄枵这么害怕,也没有再多说。
“我之前好像都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看课外名著,后来再看书的话,基本上看中国的要多一点,我比较喜欢那种美文,文笔好的,就是大部分中国的名著的话,还挺喜欢的。”
程玄枵回想自己以前的看书史,小时候很少看,看的也多是学校要求的课外必读科目,这种书刚看的时候,因为学校的缘故,可能心里会有一点抵触,也没有很认真地看,后来自发去看,更偏向中国经典文学名著。
“你中午吃饭了吗?”看了看时间,竟然已经到了中午,不知不觉又聊了这么久,陈新乐忙问道。
“我刚打算吃饭,今天是吃饭的一天,因为有人做饭了,不用吃面了!”程玄枵开心地回道。
或许这也是程宁轩和她前任分不开的原因,用她的话说就是俩人现在纯属搭伙过日子,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收拾碗筷。
而自从程玄枵来了之后,刷碗的重任就落在了她的身上,或许是因为被使唤习惯了。
她们家和一般的家庭可能有点不太一样,从来都是大的使唤小的,而且是从小培养,就像她回家的时候也喜欢使唤她的表弟。
有时候程玄枵都怀疑程宁轩让她多呆几天,是不是因为想少刷几次碗。
“那你快去吃吧~”程玄枵的开心似乎也通过语音传递给了陈新乐。
“好。”程玄枵回了之后,便安心去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