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姐姐,你瘦了(2/2)
林择森撇撇嘴,“现在凌晨三点,就算外卖小哥不休息,但楼下保安也得休息吧,大半夜的把人从**叫醒,不好吧。”
言下之意就是,我饿了,但我不会做饭,而且我还不愿意点外卖,所以王予烟你看着办。
大约二十秒后,王予烟朝林择森扬了扬手背上的淤青,那是输液后留下的痕迹,王予烟语气极为自然地说:“我是病人。”
林择森看到王予烟手上的淤青,沉默片刻,最后妥协下来:“你指挥,我操作,行了吧?”
王予烟抬起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林择森眼,笑盈盈地对林择森说:“成交。”
与此同时,刚结束饭局的兰歌被人搀扶着回到酒店。
等送她回房间的人离开后,她立马起身飞奔到厕所,手拼命在喉咙里抠,直到她把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完之后,才疲累地坐到马桶旁边,双眼无神望着马桶开始流眼。
一开始,她只是望着马桶默默流泪,慢慢的,她的眼泪越来越多,像是断了线的珍珠,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之后她小声呜咽起来,大概是越想越委屈吧,她的情绪渐渐失控,最后直接抱头痛哭起来。
她以为自己做得很好,她以为她打败了王予烟成功挤进了排名榜前十。她以为她做的一切、全都得到了认可,得到赞许,得到了应该有的掌声。
然而现在所有的一切,在兰歌老板的眼里根本不值得一提。最让兰歌无法接受的是,她的老板之所以会投资她,完全是因为在她身上看到了王予烟的影子,看到了那跟王予烟非常神似的文笔。
知道这个理由后,兰歌开始后怕。她手里已经没有王予烟写的文案了,现在所剩不多的素材资料,也仅仅只够维持一个月左右的更新。
兰歌心里非常明白,她没有王予烟的文笔,更加没有王予烟脑子里天马行空的想法。
一想到这里,兰歌整个人就非常的沮丧。明明她比王予烟年轻,明明她比王予烟努力,明明她应该拥有一切的荣誉和赞许。
可偏偏,总是随心所欲,得过且过的王予烟总能幸运的被人看到,幸运的拥有让兰歌想要的所以一切。
每每想到这些,兰歌就难受到恨不得王予烟消失。
人有的时候真的很可怕,即使是一只弱小无助的小白兔,也能在某一个不为人知的时刻,慢慢地变成了一只把尾巴偷偷给藏起来了的狐狸。
半个小时后,兰歌哭累了,她靠坐在马桶旁,望着天花板陷入了沉思。
自从来到B市,坐在马桶旁看天花板就成了她最常做的一件事。
以前在酒吧驻唱,经常会遇到不礼貌的客人,他们有的偷偷骚扰,有的光明正大调戏。这些人有色心但色胆却极小,他们不敢欺负来酒吧玩的人,就只能把主意打在酒吧工作的年轻女子身上。
兰歌那时候年纪小,被人骚扰了不敢吱声,她怕丢掉工作,她怕老板会赶她走。
现在不用在酒吧驻唱了,不用害怕客人骚扰了。
本以为生活慢慢好转,她也开始有说话的权利了,从此以后再也不用受人欺负,受人压榨了。可现实却是,她现在所处的境地,甚至比在酒店当驻唱更加让人胆战心惊。
兰歌现在走得每一步,都得在老板的规划,如果一不小心路线走偏了,却不再是一瓶酒,一首歌可以轻而易举解决的了。
想着想着,兰歌的眼泪又开始往下掉。她羡慕王予烟成为了受人追捧的旅游博主,她羡慕王予烟可以天南地北的到处旅游,她想要过王予烟这样的生活。
现在明明已经过上了王予烟那样的生活,却依然没有感受的生活的愉悦,反而比过去更糟糕。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兰歌念叨了王予烟太多次,正在厨房监督林择森的王予烟,当着林择森的面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正淘着米的林择森对王予烟说:“去穿件外套。”
王予烟捏着鼻子,“不用。”
林择森索性停下淘米的动作,快步走出厨房。
等林择森再次走进厨房,王予烟已经接过了林择森刚刚的工作,淘好的米已经在锅里沸腾了。
林择森将手里的外套披在王予烟身上,但衣服好像有自己的想法,林择森刚给王予烟披上,锅里的水就沸腾,王予烟握着汤勺搅动的动作幅度稍微大了点,衣服就整个滑落了下来。
大概觉得这衣服碍事吧,王予烟对林择森说:“别给我披了,挺影响我发挥的。”
闻声,林择森索性将衣服扔到一边。在王予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林择森从后圈住了王予烟,他的脑袋搭在王予烟肩膀、甚至还用脸颊轻轻地蹭了蹭王予烟的脖子。
王予烟整个人僵住,林择森接过王予烟手里的汤勺,他照着王予烟刚刚的模样在锅里搅拌。
在关燃气灶的前几秒钟,林择森又用脸颊蹭了蹭王予烟的脖子,他的声音哑哑的,带了点性感,他说:“姐姐,你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