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这不我代清吗(1/2)
温迪斯,还有爱罗……李宵眼睛微微眯起。
第一个温迪斯家族他倒是知道,丽莎就是出自这里,她因为家族有著变態的食人嗜好,才受不了脱离出去独住。
而且李宵当时还用超级听力仔细听了下她的心跳还有呼吸节奏,確认没有说谎。
温迪斯家族的订单数额每月达到六具,其中尤以18-25岁的女孩居多。
妥妥的老饕。
比起自己亲手去抓,哪有花几个小钱来得快又稳,毕竟贵族老爷们要的就是体面。
他也在网上调查过美利坚明面上几个大家族,例如梅隆家族,罗斯柴尔德家族,至於爱罗家族,李宵就有点闻所未闻了。
再说了他一个才来美利坚几天的外来户,能知道一些已经算不错的了。
就在李宵琢磨的时候,康斯但丁突然开口。
“说起来要不是亲眼看到你,我还以为你们东大人一直留著辫子呢。”康斯坦丁玩味地笑了一下,隨即娓娓道来:“这个爱罗家族就一直標榜东大的正宗在他们身上,动不动穿著那身屎黄色的褂子在大街上游走,甚至还喜欢丟钱给流浪汉给他们下跪磕头,他们至今还留著猪尾巴一样的长辫。上次去的唐人街你应该知道,就在那里安家。”
李宵豁然放下手中的单子,瞬间想通,留著长辫,还叫爱罗,这不是代清吗
好傢伙,自己差点没认出来,看来是怕玷污祖上的名头才化繁为简只取前面两个字,虽然野猪的名头已经臭不可闻,奈何架不住这帮孝子贤孙拿著当个宝。
美利坚还真是包罗万象,连这窝臭虫都能容纳。
看著上面每个月固定三具的成交订单,李宵哼了一声,看来通古斯野猪吃人的基因也遗传下来了。
在国內不好干,跑西大就为所欲为了,李宵內心暗想道。
“他们可不是东大人”对上康斯坦丁的目光,李宵摇了摇头,语气確定地道:“现在的东大早就不逊色於任何一个国家了,不可能还留这噁心的髮型,这群人只不过是亡国的丧家狗而已。”
李宵可不认为野猪后代会把东大当成自己的祖国,要不是现在国家繁荣昌盛,指不定暗戳戳的想要再次復辟。
“好吧,原来是这样。”康斯坦丁摸出一根香菸,但看到这些婴儿后,只能无奈收起,“他们的造型我只在傅满洲身上看过,感觉很邪恶,这帮怪胎在唐人街可是有不少房子日子过的非常富裕,说实话我都羡慕了。”
“有多少”李宵伸出手指逗弄了下里面的男婴,孩童咯咯直笑,“难道大半个唐人街就是他们的”
“那倒不至於”康斯坦丁嗅了口菸丝,陶醉地哈了一口气,“小半个吧,我反正听说过那些比较老一点的店铺基本和他们有关係,当然他们只能在唐人街,外面出不去。”
李宵明悟,要是隨便往外扩展,估计本土的势力就会將他们扒皮拆骨,吃的渣滓都不剩。
一个外来的泥鰍,怎么斗得过本地的大鱷,也就是唐人街向来被国人占据,资本不敢轻易插手。
亦或者贵族老爷们不稀罕那块地皮,不过也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突然下手了,这些都是未知数。
“好了不討论他们”李宵止住康斯坦丁的话语,“这里既然確认没有危险,我们该去救援其他人,婴儿待会让他们妈妈来找,我们的任务是將这里彻底捣毁。”
“非常愿意为你效劳伙计。”
康斯坦丁欣然同意,二人走出房间,李宵將婴儿房门关上,隨后又来到电闸处將製冷器关闭,冷库上的压缩机顿时停下了工作。
不断吐著冷气的库房开始渐渐升温。
李宵几步走到黑曜石桌前,倒掉平底锅的汤水將锅里的骸骨和桌上的骨殖一起用泡沫箱收集起来,挖个坑填埋。
只是看著场地內大量的尸体他也心生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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