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老半斋(二合一)(2/2)
他想起《小王子》里的那句话——“所有的大人最初都是孩子,但很少有人记得。”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也在做类似的事,用“林书白”这个名字写了童话,大家记住了,然后他想写点不一样的,大家说“你换一个名字吧”,不是不让写,是不让用同一个名字写,这算什么意思算是一种温柔的拒绝吗
陈远山看出来他的犹豫,“不急,你慢慢想,老孙那边说等你决定,书可以先排,署名的事最后定。”
林书白点了点头,把这个念头暂时压下去。
服务员端著托盘进来了,狮子头、响油鱔糊、清炒虾仁、红烧肉、醃篤鲜,摆了满满一桌,热气腾腾的,在冬天的中午格外诱人。
周明远夹了一个狮子头放到林书白碗里,“尝尝,老半斋的招牌,我吃了很多年了,没变过味道。”
陈远山吃得慢条斯理,一块红烧肉嚼了很久,然后放下筷子。“还有一个事。”
林书白抬起头。
“你那个《弄错了的车站》我看了。”陈远山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写得很好,但跟你之前的东西不太一样,这个回头再说。”
《弄错了的车站》是过完年林书白髮给陈远山的,没想到他这么敬业,过年也看稿子。
周明远吃到一半,放下筷子,把话题拉回正轨。
“小林,《小王子》下周五上架,这次铺货量四万册,比《夏洛的网》首印多很多,发行部那边说,这个数字在新人里是破纪录的,当然你现在也不算新人了,下周六,浦东有家新开的书城,叫『浦东文化书城』,地方很大,一楼有个活动区能塞几百人,再给你办一场签售会。上次南京路那场太挤了,读者排队排到巷子里,这次换个地方,下午两点,你早点过去。”
“网上书店那边要五百本签名版,你记得签。”
“五百本”
“嫌少那就八百。”
“五百就五百。”
陈远山在旁边一直没说话,慢条斯理地吃著碗里的狮子头,等周明远说完了他才开口,“签售会,字签好看点。上次那个心电图,我同事看到了,问我『这是你推荐的那个作者签的』我说是,他说『他是不是手抖』。”
林书白张了张嘴,“……我练过了。”
“练成什么样了”
“至少不像心电图上坡了。”
陈远山看了他一眼,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又从桌上拿了一张餐巾纸,推到林书白面前,“签一个。”
等林书白签完,陈远山拿起餐巾纸看了看,“还行。”
周明远凑过来看了一眼,“嗯,比上次强,上次那个像被电打了,这次像被电打了但没打那么狠。”
林书白沉默了两秒,“这算夸奖”
“算进步。”周明远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
吃完饭,三个人站在饭店门口,陈远山把围巾重新围上,拍了拍林书白的肩膀。
“稿子的事你別急,出版社那边我一有消息就通知你,你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把《小王子》的签售会办好。”
周明远站在一旁,把手插在口袋里,“小林,下周六,浦东文化书城,別忘了,提前到,我让人在门口等你。”
“好。”
林书白笑了一下,转身往路边走,他抬手招了一辆计程车,拉开车门,坐进去。
车子发动了,林书白靠著车窗,脑子里那架天平又开始晃了。
用笔名还是不用笔名
这顿饭吃下来,他本来以为自己会更倾向於接受陈远山的建议,毕竟两位老编辑加起来一百多岁,在出版行业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他们的判断大概率是对的,用笔名,安全、稳妥、不出错,读者不会困惑,市场不会打架,出版社也不用担心宣传口径,多好啊。
但他就是觉得不对劲。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好像有一个声音在说:你要是用了笔名,你就承认了“林书白”只能写童话,“林书白”只能写温暖的东西,“林书白”不能碰那些沉重的、灰色的、让人睡不著觉的题材,你承认了自己是一个有標籤的人,而且这个標籤是你撕不掉的。
林书白睁开眼睛,看著车窗外的街景。
他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四世同堂》用了笔名,那下一本呢再下一本呢他以后每写一个不同类型的作品,都要换一个名字吗写童话用一个名字,写战爭用一个名字,写科幻用一个名字,写散文用一个名字——最后他有一堆名字,但没有一个是真的他。
他上辈子就是一个用笔名的人,作为一个网络作家,他太清楚笔名的意义了——那是马甲,是面具,是你可以躲在后面隨便写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的安全屋,但那是上辈子,这辈子的情况不一样。
计程车在高架桥上行驶,林书白看著窗外那些正在建设中的楼盘和工地的塔吊,忽然想到一个很朴素的道理:一个作家,应该对自己的作品负责,对作品负责,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签上自己的名字。
不是因为这个名字有多值钱,是因为这个名字代表了你愿意为里面的每一个字承担后果,写好了,別人夸的是你,写砸了,別人骂的也是你,没有中间地带,没有“那是笔名跟我没关係”的退路。
於是他拿起手机,翻到陈远山的號码,发了一条简讯。
“陈老师,关於笔名的事,我想好了,不用笔名,就用林书白。”
消息很快就回了,他拿起来一看,陈远山的回覆只有五个字:“行,知道了。”